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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一楼院子违建标准

征地拆迁 2025-08-05 11:51 标签: 违建 一楼 小区

小区一楼院子违建标准是:一楼小院未经批准建设的、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未在房产证上标注的,属于违章建筑,违建违反城乡规划的,依法予以处理。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徐玉芝律师

徐玉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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