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4-05-30 14:22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2024-04-17 13:51
1、按产权置换的,需要作出合理的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
2、按划地重建的,要作出重置成新价补偿、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
3、按纯货币补偿的,要作出附近商品房均价的补偿。并对由于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进行补偿。
2025-03-19 14:14
1、公路拆迁补偿标准是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2025-04-10 17:47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2025-05-30 09:28
1、作物实行亩均定值补偿
按照蓄滞洪前三年(不含分洪年份,下同)同季主要农作物平均值的50%—70%,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2、专业养殖实行分类定值补偿
专业养殖区域的补偿,一般是会按照蓄滞洪前三年相同生长期平均值的40%—50%,补偿金额将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3、经济林实行亩均定值补偿
经济林损害补偿一般是按照蓄滞洪前三年形同生长期平均值的40%—50%,经济林补偿是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4、居民住房补偿按损坏情况赔偿
补偿主体部分水毁损失,其他搭建的附属建筑物不予补偿,按照住房损失价格的7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