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考勤记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证明加班事实:
(1)单位领导用QQ、微信、钉钉等通知加班的,可截屏保留证据;
(2)单位在内网上公布加班人员名单的,可复制保存网页;
(3)单位张贴书面加班通知的,可拍照留存;
(4)公司内部的监控视频;
(5)员工加班中可保留交接班记录、领取材料记录、工作流程记录,也可保留加班时工作邮件或电话往来的一些记录;
(6)员工可以对自己加班所做的工作内容进行举证;
(7)可以争取同事作证,证明有加班情形;
(8)保留加班后向单位报销的打车费及报销理由的复印件,以及员工向主管主张加班费时的录音、QQ、微信聊天记录等视听材料。
以上情形并不是单一取证,需要多种证据链辅助,效力更高。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2024-09-13 14:44
仲裁需要的考勤记录可以通过提供考勤文件来证明如打卡软件打卡记录和单位的考勤表复印件以及有部门负责人签名或盖单位公章,能够反映劳动者人数的考勤表等。
还可以通过共同上下班的工作人员的证人证言等证明自己加班或者出勤工作。
如果是与仲裁事项有关的证据是被用人单位进行掌握管理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应当要提供该证据;不愿意提供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022-09-22 09:47
仲裁需要的考勤记录由劳动者自行取证,用考勤签名或者钉钉打卡记录来进行证明,如果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我国法律规定: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022-09-26 16:19
仲裁需要的考勤记录由劳动者自行取证,
用考勤签名或者钉钉打卡记录来进行证明,如果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022-09-23 16:28
可以申请调查取证。
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可以保留的证据有很多种形式,如单位的考勤表复印件,以及有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名或盖单位公章,能够反映劳动者人数的考勤表。在主张权益时可以以此为证,同时结合其他如人证、录音等证据,作为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
2022-10-10 11:24
仲裁需要的考勤记录由劳动者自行取证,用考勤签名或者钉钉打卡记录来进行证明,如果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