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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罪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诉讼 2025-05-27 16:50 标签: 偷税罪 刑事责任

偷税罪的刑事责任:纳税人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郭强律师

郭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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