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不接收档案不是正式员工。
在政策范围内,国企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允许在一定范围内自行招收部分合同制员工,不必经过上级人事部门批准,也就是说没有编制,所以国企有时候是不接收档案和户籍。但是国企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个人档案的作用有:
1、保留个人原有干部身份;
2、办理工作调动时需要个人档案;
3、参加公务人员招聘考试,需档案确定身份;
4、办理个人退休手续时,要查看档案记录;
5、专业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
6、出国政审和公证时,需要查阅个人档案。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2-08-11 15:04
1.缴纳社保保险的时候要求有个人档案(当然也有些地方的社保处不做强制性规定),若没有则不能进行参保,另外,即使能参保,到退休的时候退休金的领取是要到档案地办理,处理不好会影响退休;
2.各项奖励、荣誉不能进入档案;
3.不能进行职称评定。
根据法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2022-08-09 13:59
单位不接收档案会对以下造成影响:1.缴纳社保保险的时候要求有个人档案,若没有则不能进行参保,另外,即使能参保,到退休的时候退休金的领取是要到档案地办理,处理不好会影响退休;
2.各项奖励、荣誉不能进入档案;
3.不能进行职称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2022-08-20 16:05
国企三年合同是编制,国企签订合同的正式工就是有“编制”的,与劳务派遣签订合同的临时工就是没有“编制”的。国有企业叫企业编制,不叫行政编也不叫事业编制,在企业的编制就是企业设了几个岗位,每个岗位都需要多少人,那就是编制。 国有企业的员工大致分为4种类型,前2类有编制: 1、国有企业的高管一般是国家任用的,譬如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党委书记等都是国家编制,为副部级别。 2、国有企业的正式工,就会跟单位签一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就是俗称的编制内员工。 3、国有企业的合同工,和该单位签署一定期限的合同,合同期满则重新签订或离开。 4、临时工,作为劳务派遣安排到该单位上班,但实际合同是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
2024-07-25 09:30
进国企不调档案不可以,劳动者在任何用人单位就业的,用人单位根据需要都可以要求获得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
2022-09-15 13:43
劳务派遣转正式工需要:
(1)个人申请。个人持获奖证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等到基层单位劳资部门报名;
(2)基层单位初审。基层单位依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
(3)集团公司审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对各基层单位上报人员进行汇总、审核,报集团公司领导办公会审核通过,并在集团公司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4)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填写录用职工审批表,并按规定签订直接用工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