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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鉴定劳动合同人员死亡如何赔偿

劳动工伤 2025-05-20 11:53 标签: 劳动合同 鉴定 赔偿

在未有签署劳动合同时,发生此类情况后的对于工人死亡的补偿方案:若工人是由于工伤导致不幸离世,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工伤认定,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相应的责任,支付其近亲家属三项必要款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这笔丧葬补助金将是以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作为标准来计算得出,而增加抚恤金的数额是每月按照配偶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进行发放。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近亲家属应当根据相关政策法规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邵建华律师

邵建华律师

广东福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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