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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三天能交钱不拘留吗?

行政诉讼 2025-05-10 11:53 标签: 交钱 拘留 三天

行政拘留不允许只交钱而不在拘留所执行拘留处罚。
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违法情况,办案机关可以决定同时适用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因此行政拘留不影响行为人依据处罚决定缴纳罚款。
拘留的种类有:
1、行政拘留,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违法行为人的多个处罚合并执行时,最多拘留20日。
2、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3、司法拘留,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 对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查获的下列物品应当依法收缴:(一)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二)赌具和赌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四)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票证、印章等;(五)倒卖的车船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等有价票证;(六)主要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毒品违法行为的资金;(七)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收缴的其他非法财物。

刘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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