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为人有开设赌场行为的,公安机关即可以进行立案追诉。属于开设赌场的情形包括: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以及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等。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4-04-12 10:59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022-09-09 15:22
对于刑事犯罪的成立,主要包括四大构成要件。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如下: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3、客体是侵犯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
2024-05-31 11:49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2022-08-19 14:11
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根据法律规定是,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2022-09-08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