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下列情形中受到伤害的,能认定为工伤:患职业病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意外事故后下落不明的;其他。
下列情形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合同已履行完毕的;双方协商一致终止的;主体不合格的;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通过未授权代理人签订的;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出卖人将该房屋抵押、出卖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出卖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存在如下情形的可以变更抚养权: 1、一方身有重疾,不能抚养孩子,在这种情况下,确实需要考虑是否可以找到适合的人来照顾孩子,以确保健康和安全。 2、另一方有能力承担抚养责任,却选择将孩子扔给爷爷奶奶。 3、孩子过了八岁,如果孩子希望改变抚养权的归属,应该尊重其意见。 4、还有其他一些正当理由,比如一方再婚生子后,家庭组成发生了变化,孩子可能会感到不适应,这样的情况也需要考虑。或者,一方的经济状况显著下降,无法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这也是需要权衡的因素。
首先,应按期足额认缴出资而不认缴的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不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的,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非货币出资评估额低于公司章程登记额的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挪用公款罪的具体情形: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罪的具体情形包括挪用公款私用或借贷给他人,而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是进行营利活动的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
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因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支付工资、缴纳保险解除劳动合同的。 2、因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签订劳动合同而解除合同的。 3、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如下: 1、不如实供述罪行的; 2、不予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3、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的; 4、犯有数个职务犯罪依法实行并罚或者以一罪处理的; 5、曾因职务违纪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等特定款物的; 7、受贿犯罪中具有索贿情节的; 8、渎职犯罪中徇私舞弊情节或者滥用职权情节恶劣的; 9、其他不应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中标后在下列情况下无效:招标代理机构泄露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保密信息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潜在投标人的;招标人与投标人非法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进行非法谈判的;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外确定中标人的;投标人或招标人互相串通的;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