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费失业保险的年限核定,每满一年可领取2个月,最长期限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失业人员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不满1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0%;
满10年不满2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5%;
20年以上的,平均缴费基数×50%。
核定后的待遇需在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范围内,目前最高不得超过182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975元/月。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025-03-28 11:07
关于失业金的领取时限问题,是依据失业人员在失业前所供职的公司以及其个人累计缴纳社保费用的时间来决定的,下述是详细的信息:
1.若个体的累计缴费时间达到1年但未满5年的话,最久可申领到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若缴款年限达5年但是没有超过10年,您就有资格申请最多长达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如果您的累积社保缴纳年限已经超过10年了,那么您将有权领取最长可达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除此之外,如果您在此期间找到新工作并失去了工作,那么您的缴费时间将会被重置,并且之前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也将随之合并计算,请注意,重复申领的总期限不能超过24个月。
2022-10-20 11:08
对广州市确定的各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符合领取条件但未能按时办理的,可以在调整为不属于中高风险地区的次月起3个月内补办,但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
2021广州失业补助金的申领人员范围有两种:
第一类: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
第二类:2021年1月至6月新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
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2021年广州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分为失业保险参保1年以上、参保不足1年两档。
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即945元/月。
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即283.5元/月。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参保1年以上处理。
2022-08-10 15:33
广州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5-04-03 22:48
如何领取失业金: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2024-05-07 10:49
工作十年,领取失业金期限由失业保险费缴纳年限决定,缴满十年的则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则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则领取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未缴满一年甚至未缴纳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