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是属于行政处罚的措施并不是刑事处罚,所以治安管理处罚是不适用追诉时效规定的。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022-08-22 16:46
行政案件的追诉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它的适用范围除当场做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之外,均适用一般程序。
2024-08-09 14:06
行政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年,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则不再予以追究。
至于其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则以该特别规定所确定的期限为准。
关于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2021-04-24 16:13
治安案件追诉时效一般从违法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违法行为发生后至被公安机关处理前的一定期限被称为追诉时效。
2024-04-17 11:00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治安案件的追究时效设定为六个月。
若在该期间内,被公安机构未曾发现特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则不会进行相应惩处。
此处所指的期限应自违法治安管理行为实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若坚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具有持续或持续状态的情况时,则需从行为终止之日开始计算。
2024-12-20 10:41
治安案件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