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工程延期由谁审批

建筑工程 2025-05-09 10:05 标签: 延期 审批 工程

工程延期由监理工程师审批,审批时应注意工程拖延时间是否属实,是否符合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延期是否有效合理。建设单位需要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需要申请延期,延期每次不能超过三个月,以两次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薛敬阔律师

薛敬阔律师

北京市京师(银川)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经济纠纷 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 侵权事故、刑事变化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