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判决书经法定程序批准生效之后,仍然存在可对案件提起上诉或请求抗诉的可能性。
这主要是由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以及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提出。
当他们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持有异议,并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便具有权利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022-09-02 16:14
刑事案件抗诉程序:
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2023-06-02 13:54
对于刑事案件,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期限为:如果一审是判决结案的,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期限是十日;如果一审是裁定结案的,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期限是五日。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022-12-02 16:18
刑事抗诉的期限一般是五天。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因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是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实是有错误的时候,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进行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
2022-08-12 11:55
刑事案件抗诉后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2022-08-12 11:53
刑事案件抗诉后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