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拆除违建是什么部门?

征地拆迁 2025-04-30 09:05 标签: 拆除违建

1、成因不同,执法主体也会不一样。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土资源管理局,有权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对违法占地建设行为享有查处权。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即城乡规划局,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和非法临时建设(建筑)进行查处。
4、乡、镇人民政府,是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查处主体。
5、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对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有权按照《建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责令改正、停止施工及罚款等处罚决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易照岩律师

易照岩律师

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 损害赔偿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