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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期限是多久,法律上如何认定

征地拆迁 2025-04-24 16:27 标签: 土地租赁期限

律师解答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之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康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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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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