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之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2025-04-25 09:22
二十年,租赁期间届满,续订的租赁期限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2024-05-10 15:11
个人租赁土地合同最长期限二十年。
国有土地租赁的期限有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两种形式。短期使用,或者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租赁期一般不超过5年;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
2025-02-24 11:14
律师解答土地仲裁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负责。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根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要设立。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县和不设区的市设立,也可以在设区的市或者其市辖区设立。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设立。
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其日常工作由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
2024-09-10 10:05
土地仲裁归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根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要设立。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县和不设区的市设立,也可以在设区的市或者其市辖区设立。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设立。
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其日常工作由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纠纷涉及的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可以邮寄或者委托他人代交。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并提
2022-09-17 16:57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主要由当事人双方自主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