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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不可以低于劳动合同的百分之几

劳动工伤 2025-04-17 16:36 标签: 试用期 百分之几 劳动合同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姜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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