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涉及自然人的民事诉讼案件,其审判权均属于被告户籍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若被告户籍与常居地所在地点不一致,则应由被告持续居住超过一年以上之日常生活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行使审判权。
对于法人或其他公司、团体等组织发起的民事诉讼案件,亦依据此原则,将审判权赋予被告注册登记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来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024-09-29 13:48
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2-08-19 10:25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XX县人民法院:
原告XX诉被告XX一案,贵院现已受理。申请人认为本案应当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进行管辖,而申请人早在xx年离开xx,现居住在xx市XX路XX小区XX号楼xx室(附户籍证明复印件),同时原告在诉状中亦承认申请人现住XX市XX路xx楼xx单元,因此,贵院应当将本案移交xx市XX区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申请人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贵院裁定移送。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2024-12-12 15:37
执行异议复议期限规定为: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执行法院立案或者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
2022-09-23 11:21
提起管辖权异议的申请是否能够成功,还要看是否存在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相关的规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2022-08-27 15:23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出异议的主体是本案的当事人,包括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二)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执行法院的管辖权,包括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为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