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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宅基地确权登记

征地拆迁 2025-04-25 11:49 标签: 确权 赣榆 宅基地

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权属调查:对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宅基地的面积、位置、用途等信息。
确权审核:根据调查结果,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进行审核,确认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农民所有。
登记发证:对审核通过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登记,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证书上明确了宅基地的权属和使用信息。
信息公示:将确权登记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确权登记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宅基地确权登记的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相关事宜时,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和工作流程。这对于农民朋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不仅能够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提高宅基地的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高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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