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起诉可以代理。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五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021-03-10 10:23
民事诉讼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接受原告刘xx的委托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本案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的事实十分清楚20xx年xx月xx日xx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对被告进行询问时,被告明确回答“通过我给梁xx两万元钱,这钱不是我的,是俺单位刘xx的,1997年他分两次给我”、“这钱是刘xx的”。两份证人证言也对此予以印证,各份证据之间形成有效链条,均证实这样的事实:19xx年原告分两次借给被告20000元钱。此外,根据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于20xx年偿还3000元,下余17000元至今未还。二、本案所涉借款与梁xx无关,双方之间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庭审中,虽然被告一再强调从原告处借款项后自己未用,而是交给闫xx,闫xx又交给梁xx,但根据原告的陈述及庭审的调查情况来看,作为原告的刘xx对款项借出后的去向并不明了,只是在后来的催要过程中才从被告处得知,因此该款项的去向与原告无关。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作为出借人没有询问和得知款项去向及款项借出后如何使用的义务,原告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被告从原告处借得款项后将该款项抛弃,那么是否原告也要对此负责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因此,被告与梁xx之间合法或者非法关系与原告无关,其行为性质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的合法借贷关系!被告妄图将自己的责任转嫁给原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三、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间断向被告催要,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一直处于不断中断之中,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退一万步讲,即使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催要。因为从原告处借款时,双方只约定原告需要用时被告返还,并没有确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因此该借贷合同属于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根据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本案中,原告因需用钱,遂于20xx年底向被告主张权利,被告偿还原告3000元钱。从20xx年开始起算,到原告起诉时止,未超过法定的2年诉讼时效。因此,本案借款事实十分清楚,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且未超过法定诉讼时效,因此被告应当承担偿还责任。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合议时予以充分考虑!代理人xx
2021-12-03 11:37
民事诉讼可以跨区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1,一般情况是原告就被告,被告住哪,到哪起诉。2,但是有特殊情况,如果是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地也可以管辖,如果是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可以管辖,如果合同约定了管辖,就依据约定地点起诉。管辖的问题很复杂,如果楼主想知道具体的管辖范围,建议把案情简单说一下。更易于准确判断。
不服一审判决的,只能向所审法院的上级法院上诉(最高院除外),不能跨区上诉。
2022-11-28 13:34
民事诉讼可以跨区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1,一般情况是原告就被告,被告住哪,到哪起诉。2,但是有特殊情况,如果是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地也可以管辖,如果是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可以管辖,如果合同约定了管辖,就依据约定地点起诉。管辖的问题很复杂,如果楼主想知道具体的管辖范围,建议把案情简单说一下。更易于准确判断。
不服一审判决的,只能向所审法院的上级法院上诉(最高院除外),不能跨区上诉。
2021-02-28 09:04
2022-08-26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