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2022-11-22 08:37
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运动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包括由于肌张力增高、共济失调、不自主运动或吞咽肌肉麻痹等,造成日常起居活动障碍,但在他人帮助下可以完成。劳动功能障碍可分为十个等级,其中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则为十级。
2022-08-10 09:46
无劳动能力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区别如下:无劳动能力不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高于或者低于法定劳动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上,16岁以下未成年人),第二种是依据国家残疾人评定标准评定的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肢体一、二级残疾,因残、因病及其他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内含三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022-08-12 15:48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应该给到十八周岁。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2024-05-21 14:07
如果工伤职工被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可获得下列工伤赔偿:劳动能力鉴定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
2024-05-17 10:42
员工因病无法继续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无法继续工作可解除劳务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等补贴,一至四级应退出岗位,予以退休待遇。
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的,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具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发生工伤事故后,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而有些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自己申请,个人未申报工伤,用人单位也没有申报,造成工伤申报超过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