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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流病假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工伤 2025-03-26 15:32 标签: 病假 人流

人流病假的规定:如果职工的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六个月的,可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除此之外,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可休15天的产假,而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可休42天的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徐成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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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成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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