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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41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工伤 2025-03-22 16:18 标签: 劳动法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企业应基于生产经营之实际需求,在方可适当调整其工作日的工作时长,然而此项调整通常应限制在每日工作一小时以内;若企业确有特殊状况导致需适度延长工作时段以保生产经营顺利的话,那么在此情况下,即使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发育的前提下,延长工作时间亦仅可控制在每天不超过三小时范围内,并且,这种特殊情形下每月的累积工作时长也不应超过三十六个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赵立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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