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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产生的积极条件是什么,有什么内容

其他 2025-03-15 08:44 标签: 留置权 内容 条件

留置权产生的积极条件:
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
3、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张海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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