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刑事立案之前取得的证据一般有效吗?

其他 2025-03-14 10:02 标签: 立案 证据

在刑事诉讼中,立案前所取得的证据一般是有效的。刑事立案之前,采取合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办案人员应当在立案后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依此推断,立案前调查、收取证据属违反法定程序行为,所取得的证据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康伟健律师

康伟健律师

江西柯睿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 法律顾问 劳动工伤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