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对于危险房屋的拆除,有一套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1.危房的定义:危房通常指的是因为年久失修、结构不稳定、地基下沉、墙体开裂等原因,存在倒塌风险的房屋。
2.危房鉴定:如果房屋疑似危房,可以申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果确认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就可以被判定为危房。
3.拆除程序:对于被判定为危房的房屋,相关部门会发出拆除通知,要求房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如果房主不配合,相关部门可以强制拆除。
4.赔偿问题:对于危房的拆除,通常会有一定的赔偿。赔偿的金额和方式会根据地方政府的具体规定而定。在一些情况下,地方政府可能会提供替代住房或者安置地点。
5.人身安全:在拆除过程中,相关部门需要确保人身安全,避免因拆除作业导致的人身伤害。
总的来说,危房的拆除是为了保护公共安全,防止因房屋倒塌导致的人身伤害。因此,对于危房,必须及时进行拆除。同时,相关部门也需要尽可能地保护房主的合法权益,提供合理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2022-08-17 08:47
农村危房拆除补偿标准如下:中央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2023-12-23 11:19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危房拆迁的补偿标准,要依据房屋的性质而定,补偿的原则是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022-08-08 14:31
2022-08-10 08:42
农村危房拆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仍归户主所有。宅基地土地发包方无权将土地收回,也无权收回户主的土地使用权,但一户村民只允许拥有一处宅基地,在村民拥有一处新宅基地的情况下,农村危房拆了之后,户主不得在申请宅基地建房,需复垦宅基地,也就是说宅基地会成为耕地,但耕地的使用权仍归户主所有。
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个人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允许转让的,但必须得到集体组织的批准,且不可将农村宅基地转让给非集体组织成员,若受让人在本村已拥有宅基地,转让行为也会被视为无效。
2022-11-18 11:39
有,农村危房改造是我国实施农村脱贫攻坚工程的一项内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策划,由各省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门组织开展具体工作。
从开始,中央国务院做出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试点的要求,之后各省市逐步开展改造试点工作。危房改造不同于征收拆迁,对于危房改造是申请、认定之后由政府发放补助款,协助申请人改造危房以改善原居住环境。各地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际出发,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补助对象自筹资金的能力,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中央补助标准为户均7500元,中央补助标准提高到1.4万元;在此基础上对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