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治安拘留的,在拘留所里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
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被拘留人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被拘留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拘留所应当予以表扬。
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
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
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被拘留人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被拘留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拘留所应当予以表扬。
2022-08-09 15:51
根据拘留所条例的规定,被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要进行法律、道德、文化等学习;要参加拘留所卫生清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劳动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
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拘留所应当建立教育制度,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政策、所规、行为养成、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教育。
第六十三条规定,拘留所在确保安全和被拘留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组织被拘留人在所内开展适当的劳动教育或者职业技能培训。
2024-11-05 09:45
2024-12-23 08:31
被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要进行法律、道德、文化等学习、要参加拘留所卫生清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劳动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
一、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1、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2、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二、被拘留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使用警械:
1、哄闹、打架斗殴的;
2、殴打、欺侮他人的;
3、故意损毁拘留所财物或者他人财物的;
4、预谋或者实施逃跑的;
5、严重违反管理的其他行为。
2022-09-28 11:39
拘役一个月在里面接受改造。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主要是体现分管分教,致其恶习得到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恶性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其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除让其深刻体会自由与亲情的可贵、从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觉性外,还体现出刑法的人性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作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2025-01-14 10:32
在审判之前,看守所的犯人会接受法治道德教育,进行适当的劳动。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法治、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