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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告强奸未遂可以协商吗

刑事辩护 2025-03-07 11:23 标签: 强奸 报案 协商

如果是强奸案件,在这个时候是不能够进行协商处理的,如果是强奸未遂就需要受到刑事处罚,如果没有构成犯罪属于民事纠纷的话,才可以进行协商处理。
强奸未遂也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并依法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强奸未遂可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汤芳芳律师

汤芳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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