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派出所对于纠纷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025-08-07 16:32
对于派出所的相关处理决定明显不公平的情形,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024-04-28 14:04
派出所对于纠纷的处理决定明显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的复议期限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025-03-14 16:25
对派出所处理的事情不满意的,若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时需要提交书面材料,陈述不满意的原因和要求。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交诉状,明确列出诉讼请求,提起行政诉讼。若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
2022-09-23 11:06
可通过陈述事实、申辩,跟工作人员讲,也可依派出所给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一般为派出所所在的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局)或者当地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若是受害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督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2025-07-30 11:53
派出所对于纠纷的处理决定存在明显偏颇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