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派出所处理的事情不满意的,若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时需要提交书面材料,陈述不满意的原因和要求。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交诉状,明确列出诉讼请求,提起行政诉讼。若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022-08-09 14:14
对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救济途径有:1、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或者申请复议。2、公安局不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市、省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3、也可以向公安局对应的政府机构投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022-08-11 14:32
当事人对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如果该处理结果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022-08-10 11:05
对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救济途径有:1.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或者申请复议。2.公安局不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市、省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
3.也可以向公安局对应的政府机构投诉。
4.如果您对派出所的处理不满意是不能起诉到法院的,因为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没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您必须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之后,如果对复议不服,则可以起诉公安局的。
2022-09-13 16:46
对派出所处理不满意可以不签字,但是如果已经作出处理,你不签字不影响结果和程序进程,对结果不服可以申诉或复议。
除行政复议外还有其他途径
1、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90日内到作出处罚的单位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到市交警支队法宣大队走执法监督程序或执法投诉程序;
3、在原处罚单位申请违法救济报支队法宣大队审核;
4、涉及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可以到督察、纪检部门投诉,依调查结论到交警支队法宣大队申请撤销原处罚决定。
2025-03-03 16:54
对于派出所对于纠纷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