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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仲裁受理后能否不裁

劳动工伤 2025-02-28 15:36 标签: 劳动纠纷仲裁 受理后

1、劳动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后,如果申请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双方自行和解撤回申请的,可以不进行裁决。
2、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胡祥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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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汉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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