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政策的区别是:反垄断政策目的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以便使交易对手和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的权利,其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出发,关注的是竞争者之间的协调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政策目的是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主要是反对经营者出于竞争违反市场交易中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攫取他人竞争优势的行为。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2024-04-17 13:59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垄断行为有以下区别:
1、主体不同:垄断的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的优势,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
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在相关领域造成无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很低;而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者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
3、手段不同:垄断在表面上可能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来实施;而不正当竞争则是采用非正当的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并谋取利益(如欺骗、贿赂、诋毁等)。
2022-08-11 14:53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的七种行为具体如下: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6.附条件交易行为。
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2022-11-21 13:51
一、欺诈性交易方法。
二、商业贿赂行为。三、虚假广告。四、侵犯商业秘密。五、掠夺定价。六、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七、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2023-06-14 15:50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从事营利商品的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2023-04-25 10:39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从事营利商品的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