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国家占用水井怎么补偿

征地拆迁 2025-02-25 11:32 标签: 水井 占用 补偿

1、农村井的类型一般包括九水井手压井、机井以及其他废井。各个井的补偿标准都有不同的规定;
2、农村井征用的补偿标准,根据农村井的不同征用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一切根据政府的指示来;
3、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等费用,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30—50%补偿,机井按井深分段计算补偿土井。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根据该款规定,征收土地时必须补偿.补偿标准的基础是土地的原用途,也就是按照征用前利用土地能给土地权利人带来的收益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倪永明律师

倪永明律师

上海市申光律所事务所

经济纠纷 法律顾问 建筑工程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