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拖欠农民工工资属于一般行政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
2、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要根据犯罪情节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25-07-03 15:45
1、拖欠农民工工资属于一般行政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
2、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要根据犯罪情节进行定罪量刑。
2025-01-14 12:00
1、无故超过30天即为拖欠违法,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日期支付的,即属于拖欠工资,为违法行为。在每个自然月结束的30天以内,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工资,
2、无故超过30天即为拖欠工资工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排除不可抗力因素,未因经营困难与工会协商暂时延期支付,用人单位当月工资未在下月发放的,是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无故拖欠工资即为违法行为。
2025-05-24 15:17
1、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农民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2、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一般情况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是不会被判刑的。这属于劳动纠纷,最多也就是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
3、但要是有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那么就会触犯《刑法》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此时就需要根据犯罪情节进行定罪量刑。
2026-01-14 10:20
1、一般用人单位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未结算工资的,构成拖欠工资。
2、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025-08-25 16:57
已经构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无论几个月都是恶意拖欠。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支付工资的,构成拖欠工资。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