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拖欠农民工工资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劳动工伤 2025-02-25 10:05 标签: 工工资 拖欠 违法行为

1、拖欠农民工工资属于一般行政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
2、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要根据犯罪情节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施浩律师

施浩律师

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 公司法务 法律顾问 建筑工程 金融证券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