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贪污罪。
2、如果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2022-08-18 11:55
追偿,是指国家机关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后所保有的要求公务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权力。即追偿权的对象是故意实施加害行为或对加害行为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指的是致害人实施加害行为时,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并将造成损害,仍希望或放任这种损害结果的发生。
2021-12-02 11:2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为了鼓励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公民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时,可以向公安机报案,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会对案件进行调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会立案,那么立案告知书是给谁的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后,不一定会发立案通知书,但如果不立案的,会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2022-08-12 11:0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为了鼓励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公民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时,可以向公安机报案,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会对案件进行调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会立案,那么立案告知书是给谁的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后,不一定会发立案通知书,但如果不立案的,会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2022-09-17 13:42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与犯罪性质无关。
2.任何犯罪行为都必然侵害犯罪客体,但不一定都有侵害的对象。也就是说: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对象则不一定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
3.犯罪一般是通过侵害犯罪对象来破坏犯罪客体。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却不一定受到损害。
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5.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外在形式,犯罪客体是犯罪对象的内在本质。犯罪侵害犯罪客体是必须的,侵害犯罪对象是常有的。犯罪客体是内在本质的论述,犯罪对象是具体外在表象。
2022-09-17 09:03
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