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偷税类案件会不会影响子女

刑事辩护 2025-02-15 15:41 标签: 偷税 子女 案件

1、偷税行为构成逃税罪的,会影响到子女的政审。
2、如果行为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构成逃税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如果行为人构成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李跃明律师

李跃明律师

黑龙江彤阳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