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
1、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
2、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
3、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七条第三款 本条规定的“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是否属于假药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2024-09-24 10:49
根据法律规定,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2022-08-09 16:00
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2022-08-15 10:07
立案标准: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2024-06-21 13:51
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应予以立案追究。具体标准如下: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果销售的药品中含有超过国家标准的毒害物质,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即可构成销售假药罪。
不含有效成分或成分不足:如果药品中不含标明的有效成分,或者含有的有效成分不足以达到标明的疗效,可能对诊治产生误导,也构成销售假药罪。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范围:如果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会造成误导诊治,也属于销售假药罪。
2025-04-19 10:14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条件: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应立案追诉,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并未致人损害或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