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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罚没财物罪由什么构成?

刑事辩护 2025-02-10 15:58 标签: 私分罚没财物罪 犯罪构成

私分罚没财物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主体为国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2、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
4、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私分罚没财物罪】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杨红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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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万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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