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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衰弱算不算工伤

劳动工伤 2025-02-07 14:16 标签: 神经衰弱 工伤 算不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只有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内,由于执行职务的需要而遭受各类意外事故所带来的伤害,抑或是因为长期接触到某些特定的有毒物质引发职业病而产生的病症,才能够予以工伤的评价和赔偿。
然而,神经衰弱这一病症并未被列入其中,因而我们不能将其定义为工伤。
换句话说,工作环境及生活压力等因素虽然可能加剧了该疾病的发生,但并非直接源于工作本身。
因此,若严格恪守工伤的界定原则,那么神经衰弱并不符合这一条件。
然而请注意,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确实由于工作过程中接触到了有害的金属元素,导致职业性的化学中毒,进而进一步引发神经精神系统的病变,例如神经衰弱综合症、多发性神经炎、中毒性脑病,以及中毒性精神病等等,那么这样的情况则应该考虑按照相关程序提出工伤索赔请求。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朱天麒律师

朱天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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