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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不认罪律师可以做有罪辩护吗

刑事辩护 2025-02-07 10:37 标签: 认罪 有罪辩护 被告人

实际上,是允许的。当辩护律师发现被告人声称自身无罪的辩护理由并不牢固时,或者在仔细审阅了案卷材料之后认为公诉机关所掌握的证据确实充足有力,且存在明确的犯罪证据来证明被告人确实构成了犯罪,并且认定被告人并未对真相进行真实的陈述,此时他们有权利根据法律规定,拒绝为该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律师不可以在被告人坚持否认有罪的情况下仍然发表有罪辩护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刘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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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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