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分为如下几个部分,其受益主体不一样。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4,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5,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2025-09-25 14:36
1、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女性结婚为由,侵害本集体农村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中的各项合法权益。
2、在承包期内妇女外嫁,只要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原住处便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外嫁女将户口迁入夫家并获得承包地后,若出现离婚或者丧偶,那么居住地是不可以收回该妇女的承包地的。外嫁女已将户口迁入婆家,那么当地是要尽快安置当事人所获得的承包地等问题。农村土地是按当地户籍人口进行分配的,只要户籍没有迁出集体经济组织,那么就享有原户籍所在地的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权益。在农村耕地和宅基地分配和划分上,出嫁女跟农村男子享有同样的权利,因此外嫁女也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但要外嫁女并没有进行分户,户口在婆家或者是娘家上
2025-03-25 16:41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分为如下几个部分,其受益主体不一样。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4,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5,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2024-08-05 11:49
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2024-04-10 13:37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分为如下几个部分,其受益主体不一样。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4,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5,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2025-09-17 16:48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分为如下几个部分,其受益主体不一样。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4,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5,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