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需要经过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审核。对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情况变化,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及时解密:
1、该事项公开后无损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
2、从全局衡量公开后对国家更为有利的。情况紧急时,可以由上级机关直接解密。
对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情况变化,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及时解密:
(一)该事项公开后无损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
(二)从全局衡量公开后对国家更为有利的。情况紧急时,可以由上级机关直接解密。
2024-10-21 10:20
施工组织总设计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2022-08-10 08:41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022-09-01 16:18
①、编制: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编制,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参与编制。由本人签字。
②、审核:项目部上一级管理机构的技术负责人,一般是企业总工程师,或者是企业派出机构的技术负责人。由本人签字。
③、审批: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实行监理的项目为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由本人签字。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不能通过论证的,需重新组织专家论证会论证。
2024-09-24 14:46
变更密级或解密,应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由其上级机关决定。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应当根据下列情形之一,由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及时变更:
(一)该事项泄露后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已发生明显变化的;
(二)因为工作需要,原接触范围需作很大改变的。情况紧急时,可以由上级机关直接变更密级。
2024-09-06 10:46
工程合同审核需要注意:
1、审查合同的一般必备条款,例如当事人的名称、标的、履行地点方式等条款是否齐备、明确;
2、依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对以下事项重点审核:
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质量标准、工程验收、质量保证等约定是否明确、工期延误的责任划分是否明确等。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