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总设计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确需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应当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经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修改单位对修改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
2022-08-10 08:41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022-09-01 16:18
①、编制: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编制,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参与编制。由本人签字。
②、审核:项目部上一级管理机构的技术负责人,一般是企业总工程师,或者是企业派出机构的技术负责人。由本人签字。
③、审批: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实行监理的项目为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由本人签字。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不能通过论证的,需重新组织专家论证会论证。
2025-04-28 16:42
1.预验收即是初验阶段,由监理企业主持。
2.专项竣工预验收或是工程竣工正式验收之前,为确保验收程序的严谨性和协调性,我们会进行预先的质量验收,此举是为了防止承包商在质量管理方面的疏忽,以保证验收工作的质量及进度。
2022-09-05 16:47
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是用以指导施工组织与管理、施工准备与实施、施工控制与协调、资源的配置与使用等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是对施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可以针对工程的特点,根据施工环境的各种具体条件,按照客观的规律施工。
2025-01-25 13:50
解密需要经过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审核。对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情况变化,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及时解密:
1、该事项公开后无损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
2、从全局衡量公开后对国家更为有利的。情况紧急时,可以由上级机关直接解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