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为:
1、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2、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22-08-10 11:08
公积金销户提取要多久看具体的情况:
1、通过后期提取的方式,一定要满足提取的条件,比如已经与原来的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务合同,需要提交所有的资料,个人的身份证明。等到审核通过之后,可以通过转账提取,一般来说在第2天就能够到账。2、可以直接拿上你的储蓄账户到银行去查询,但是如果第2天还没有到账,那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网点来查询,或者通过柜台工作人员来了解,为什么没有到账?不过具体资金到账,要以入账的时间为准。
3、从前期的销户提取到后期的到账需要有一段时间,因为这里面还涉及到了对个人的资料进行审核,要有3~7个工作日,就能够完成整个流程手续。而提取成功之后,基本上第2天就能够到账了。
2022-09-14 09:36
北京公积金销户提取流程具体如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2022-09-14 09:59
北京公积金销户提取流程具体如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2022-08-11 16:35
北京公积金销户提取流程具体如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2022-11-22 15:52
根据我国《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