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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后能要求单位补偿吗

劳动工伤 2025-01-16 09:12 标签: 工伤赔偿 单位补偿

1、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投保了工伤保险,那么员工发生工伤的,主要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保险基金赔付范围以外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如用人单位未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梁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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