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兼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以合并或者兼并后的用人单位为被诉人。用人单位分立的,其分立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被诉人。用人单位分立成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被诉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022-08-12 15:18
2025-08-31 09:49
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应当对以下几种情形承担举证责任:
(1)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和考勤记录等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劳动者无法提供的由用人单位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其他证据。
2026-09-23 17:0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2022-09-08 14:37
需要,公司在进行重组的时候就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同时是需要进行备案的。
公司重组收购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备案。
2022-11-30 21:31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制度。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次24小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工作时间,周六周日为周休息日。不能按前面规定统一工作时间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