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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物品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刑事辩护 2025-01-13 11:16 标签: 丢失物品 金额 立案

丢失物品金额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可以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以盗窃罪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徐一华律师

徐一华律师

四川明炬(雅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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