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劳动仲裁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024-09-23 14:44
1、处理劳动仲裁的流程:在当事人提出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依法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受理的。
2、再确定开庭的相关事项,由当事人在庭审中质证、陈述;而仲裁庭可以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决。
2025-08-15 11:26
1、处理劳动仲裁的流程:在当事人提出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依法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受理的。
2、再确定开庭的相关事项,由当事人在庭审中质证、陈述;而仲裁庭可以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决。
2025-12-31 11:26
处理劳动仲裁的流程:在当事人提出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依法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受理的;再确定开庭的相关事项,由当事人在庭审中质证、陈述;而仲裁庭可以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决。
2025-01-02 15:59
1、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024-04-22 10:27
劳动仲裁对方不来,指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指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申请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