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取证的方式如下:
(一)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四)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
(五)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 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四)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 (五)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采取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措施,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 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当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023-06-14 15:51
不正当竞争与正当竞争的区别:手段是否合法、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以非法的、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其他经营者竞争的行为。
2023-06-16 14:39
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条件是:主体为经营者,自然人不能构成。主观方面是故意。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不正当行为对其他经营者造成了损害。
2022-11-21 13:51
一、欺诈性交易方法。
二、商业贿赂行为。三、虚假广告。四、侵犯商业秘密。五、掠夺定价。六、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七、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2023-06-14 15:50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从事营利商品的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2022-08-18 10:09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有实施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以及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