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谁主张谁举证”这一原则,即若您在审理过程中有对某件事的主张,便有义务提出相应的证据进行说明以获取法律的认同。 此原则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具体含义为,您需为自己的论点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 在此前提下,如果您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事实的存在,还请理解法律无法确认您的观点。 值得一提的是,该原则尚有特殊情况,如法律明文规定特定情形例外时。
在公诉案件中,举证责任主要由检察机关承担。这是刑事诉讼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旨在确保司法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 公诉案件是指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在这类案件中,检察机关作为公诉人,负责向法庭提交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检察机关必须提供确凿无疑、充分饱满的证据,来证实犯罪事实的真实存在以及犯罪行为确实是由被告人所实施的等关键要素。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自诉案件的举证责任 与公诉案件不同,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在这类案件中,自诉人作为案件的原告方,需要对自己所主张的各种事实承担起举证的义务。比如,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具体是什么样的,以及自己因为被告人的行为而遭受了怎样的损失等。如果自诉人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那么法院很可能会根据相关规定裁定驳回自诉。 举证责任的重要性 举证责任在刑事诉讼中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胜败和被告人的权益。如果检察机关或自诉人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那么法院将无法认定被告人有罪,从而可能导致案件被驳回或被告人被无罪释放。因此,无论是检察机关还是自诉人,都需要在诉讼过程中积极收集、整理和提交证据,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参考 在下述案例中,彭某某和诉称高某某侵占其土地,但因其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高某某侵占其土地,且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交测绘申请,故法院驳回了彭某某和的诉讼请求。这一案例进一步说明了举证责任在诉讼中的重要性。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那么其诉讼请求将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综上所述,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主要由检察机关承担,而自诉案件的举证责任则由自诉人承担。在诉讼过程中,无论是检察机关还是自诉人,都需要积极履行举证责任,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是涉及农村乡村公路建设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交通部门投诉;如果涉及村路的,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投诉。道路属于交通设施,该破坏道路,阻碍交通的行为肯定是非法的,可以联合其他村民向村里、乡镇府施加压力,向派出所举报进行治安管理处罚,严重的话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其侵害正常通行的权利。
可以通过工伤认定证明员工不属于工伤,单位是需要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领取通知书,由劳动行政部门告知单位员工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如果对认定为工伤存在异议,可以在收到通知之后15天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供不予认定工伤的证据。需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不是属于工伤。 最后,劳动行政部门开具认定书,为不予认定工伤的通知或者工伤认定书。
根据最高院的庭审规则,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过期法院不再组织质证。 如果不注意过了举证期限,先向法院说明情况,以期得到法院的延期举证批准。一般情况下,只要对方当事人特别是律师不提异议,法院不会主动因举证过期而拒绝质证。 但是,如果关键性的证据得不到质证,自己又是原告,只能采用撤诉的劣招来补救了。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消费者维权官司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进行举证,一般情况由消费者举证。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劳动者举证证明加班时间和加班事实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劳动者在工作与劳动过程中就应当有意识的搜集与保留这些证据。 单位强迫加班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行政复议的举证期限为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
关于举证期限确立的长短问题。由于劳动仲裁争议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导致目前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实践中,各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做法不一致。有的仲裁委规定可以在开庭前提交证据材料,有的规定最晚在开庭前一天提交。有的开庭之后提交仲裁委员会也收。
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一)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二)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三)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四)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五)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六)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最好有原件; (七)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八)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九)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十)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十一)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