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户口迁出后,原有的承包地的处理如下:
1、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2、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2022-09-19 16:55
如果咱农民是属于举家全部将户口迁出农村的话,承包地就可能会被回收。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承包期内,全家户口迁出后,仍是农业户口
也就是说从这个村把户口迁到另外一个村,这种情况的话咱农民如果在外村重新获得了承包地,那么原来的农村承包地就会被收回,反之,如果你没有在迁入的村子里取得承包地,村委会没有权利收回你的承包地。
2、农民将全家户口迁移至非市一级非农户口
如果农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户口转为非农户口的话,无论土地是否在承包期内,按规定,都要将其承包地收回;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3.全家户口迁出后,为市一级非农户口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022-09-15 10:34
农村户口迁出后原有的土地怎么办要看具体情况分析。我国是保护进城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因此,非农户承包地是不能随便被收回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了,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但是农户可以在集体内部转让给有需要土地的农户或者流转出租。因此法律不再规定村集体有权要求进城落户农户交回承包地,而是“引导”自愿有偿退出或者流转出租。从法律层面理解这句话一方面是在进一步维护农户的土地权益和关怀;更重要的意义是强调土地要“物尽其用”,维护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因此,不能因为农户进城落户而失地。
2022-08-11 11:56
户口只要迁出了,原则上就不能享受土地征用补偿。
1、妇女因结婚到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住在婆家,户籍没有迁出,承包土地亦存在,这要认定为原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参加原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
2、户籍已迁到婆家,居住生活在婆家,在婆家没有分得承包土地,在原组织保留有承包土地的,则不能享有原组织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但原承包土地仍是其生存条件之一,应当按安置对象,依附于原承包农户(娘家),对征地安置补助费则享有分配权。
2022-08-11 10:43
户口只要迁出了,原则上就不能享受土地征用补偿。
1、妇女因结婚到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住在婆家,户籍没有迁出,承包土地亦存在,这要认定为原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参加原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
2、户籍已迁到婆家,居住生活在婆家,在婆家没有分得承包土地,在原组织保留有承包土地的,则不能享有原组织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但原承包土地仍是其生存条件之一,应当按安置对象,依附于原承包农户(娘家),对征地安置补助费则享有分配权。
2023-05-17 15:10
嫁出去了户口不迁是可以的,户口的迁移没有强制的规定。结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选择迁与不迁,没有强制性的。而且如果女方是农村户口,已出嫁,但其户口未迁出,且其结婚后仍保留有土地并且在当地生活,具备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